幼儿园、学校的就餐人数众多,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佛山市南海区食药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到南海区大沥乔某中英文幼儿园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在该幼儿园厨房的冰箱内发现有两袋已开封的腐竹,其中一袋腐竹标明“出厂日期:2017年10月19日”;另一袋腐竹标明“出厂日期:2017年10月25日”。两袋腐竹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且外包装上未见标注“不得使用”等禁止字样,但仍存放于食品加工操作间内。
该腐竹属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进行现场扣押并立案调查。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某中英文幼儿园经营过期食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南海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幼儿园处以罚款8万元的处罚。
接到处罚决定后,该幼儿园认为其不属于食品经营单位,并认为只是将腐竹作为原材料制成熟食用于餐饮服务,提供给就餐者时不需要保留腐竹标签。因此,该幼儿园以南海区食药监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幼儿园为幼儿及教师提供食品餐饮服务,即为食品经营。幼儿园在购进食物原料时,应按规定查验销售者的许可证和产品的合格证明。
根据询问调查笔录显示,该幼儿园在购进涉案腐竹时有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并未查验涉案腐竹的《检验报告》等其他合格证明文件。该幼儿园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该幼儿园一审败诉后,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南海区食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因在法定期限内,该幼儿园不履行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南海区食药监局对该幼儿园加处罚款8万元。最终,该幼儿园共计被罚16万元。
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学校食堂等公共食堂由于服务对象数量大,保障食品安全尤为重要。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的“红线”就是底线。接下来,食药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捍卫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来源:中国食品报)
相关链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